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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川要对环境地方保护主义出重拳用重典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5-25  发稿编辑:景秀丽

 

记者从5月24日召开的全省污染防治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要对环境地方保护主义出重拳、用重典,“企业不消灭污染,污染就消灭企业”,全面减轻水源、空气和土壤污染,增强城市环境容量。

水源:严格控制地下水新增污染

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环保部新的水质评价标准,全省五大水系水质达标率为66.9%,湖库水质达标率50%,水环境状况不容乐观。

我省将实行流域治污精细化管理,建立“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分区管理体系,主要污染河流岷江和沱江实行“河长制”。岷江和沱江流域水质超标的成都、眉山、德阳等市,以及府河、体泉河、思濛河等支流,要编制水质全面达标规划;嘉陵江、涪江、渠江、金沙江、雅砻江等水质良好的水域,要编制良好水质维护方案。县级以上城市,都要建设备用、应急水源,确保出现饮用水突发事件后正常供水。

我省坚决控制对地下水的新增污染,以石化、冶炼、制药、印染等行业和污水管道、输油气管道、油罐、垃圾填埋场、固废和危废堆放场、尾矿库等设施或场地为重点,落实防渗漏措施;筛选典型污染场地,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修复试点。

土壤:污染场地未修复禁止开发利用

记者从会上获悉,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即将出台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办法,污染场地未治理修复的,禁止再次进行开发利用,禁止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

今年起,我省将以化工、金属冶炼、农药、电镀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后场地的环境风险评估,新建项目应对建设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场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土地使用权变更时,要监测土壤和地下水,明确并落实污染责任。

凡因重金属污染防治考核不合格而受到中央财政制裁的地区,省级财政也不予资金支持。对发生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未按期完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任务、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行的市(州),实施“区域限批”和省级以上环保模范城市“一票否决制”。

垃圾填埋对土壤有潜在污染,我省将支持100万人以上的城市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内江、遂宁等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建设。

空气:极端不利气象条件要为群众支招

会议通报,全省大气环境状况不理想。按照1998年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环境空气质量基本标准,全省多个省控城市PM10超标。空气质量超标的城市,要编制空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建立城市空气环境数字模型,有效掌握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和发展趋势。

全省将实施以控制PM2.5为主的颗粒物污染防治,实行“烟尘控制区”制度,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年内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餐饮油烟治理、服装干洗业废气治理、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等。同时,严控二恶英、苯系物、汞等特征化学污染物的排放,开展对生活垃圾焚烧场、电弧炉炼钢、铁矿石烧结等行业的二恶英监测并纳入项目环评,“十二五”全省二恶英排放强度要降低10%。

今年起,各地要适时实施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控制应急预案,分别采取停工、限产、限排、限行等措施,及时准确发布大气污染信息,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减轻大气污染危害,保护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和身体健康。

记者获悉,我省还将建立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退出机制,对取得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称号的市(县、区)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查,对复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城市进行黄牌警告,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报请省政府予以摘牌。(中新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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