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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燕问答 之六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03-02  发稿编辑:

[专利1]

    知识产权已成为世贸组织的三大支柱之一,纳入了世界组织管辖的范围之内。目前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不断扩大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纷纷调整和指定面向新世纪的知识产权战略,将其纳入国家经济科技发展的总体战略中。知识产权已成为抢占市场和世界各国进行科技、经济、贸易、外交斗争的重要工具。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公众尤其是各级领导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意识,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小燕以问答的形式,对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主要问题,进行简明扼要地回答,以便读者带着实际问题在此迅速找到明确的答案。

问:什么是专利?

答: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其一是指被授予专利权的某项发明创造;其二是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或其权利继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不是在完成发明创造时自动产生的,需要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获得。在我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

问:我国的专利有几种?

答:1、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3、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问:什么是职务发明创造? 什么是非职务发明创造?

答: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问:谁有权申请专利?

答:1、非职务发明的发明人;2、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所在单位;3、合作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或者个人;4、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接受委托单位或个人。

问: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答: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发明应当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应当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问:专利申请的受理机关有哪些?

答: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沈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西安以及武汉设立了九个代办处接收和处理专利申请和其它文件。

问:申请专利时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答: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刑专利应提交的文件基本相同,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及其附图、权利要求书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该提交的文件是:请求书和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并且应该写明使用该外观设术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问:专利权保护的期限是多少年?从何日起计算?

答: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10年,自申请日起开始计算。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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