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药械经营单位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月8日,盐亭县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联合药械化股根据“春雷行动2023”安排部署,对下辖某乡镇开展了药品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药店3家、诊所1家、卫生院1家,以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感冒药等相关药品为重点品种,检查其进货渠道、进货票据、储运管理、处方药销售等内容,是否做到所有药品、医疗器械明码标价。检查发现某加盟店的部分药品、医疗器械、食品未见价格明示签,且存在销售已过期角康宁抑菌膏的问题。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涉嫌销售过期药品,经请示批准后,向其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上述药品进行了扣押。同时,责令其限期整改:公示所有产品价格;定期清理过期产品;提供整改报告;完善各类产品台账;按照药品GSP要求存放药品。逾期不改的,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该线索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下一步,全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药品的监管力度,并指导辖区内各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严格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保障全县药品市场安全稳定。(杜小迪 1872819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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