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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农业农村局召开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 全面加强撂荒地整治管理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03-05  发稿编辑:韩春梅
 
3月3日,盐亭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了全县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副县长衡洪志,农业农村局局长彭光益、副局长任勇出席会议,县委农村工作相关部门分管负责领导,各乡镇镇长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作出强调,要全面加强撂荒地整治管理,确保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一是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重要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国家粮食安全观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粮食安全这条底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耕地撂荒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二是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摞荒治理。耕地撂荒治理是一项长期性、动态化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监管,及时掌握耕地撂荒动态情况,主动作为,因地制宜,创新措施办法,制定摞荒治理实施方案和考核制度,建立常抓常管、严抓严管的长效机制;要对耕地撂荒等问题乱象实行撂荒土地整治信息化建档管理,深入分析形成原因,破解撂荒难题,解决瓶颈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耕地撂荒恢复耕种计划措施,分类指导,要对整治的撂荒耕地,坚持优先发展粮油种植,优先发展“4+2”主导产业,优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是依法推进流转,减少撂荒现象发生。进一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鼓励和引导撂荒农户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积极探索耕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对无能力、不愿种的农户,引导其将撂荒耕地经营权通过租赁、入股、托管、代耕等方式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集体经济组织;对 耕地撂荒2年以上的农户,可通过村规民约将其经营权收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因承包方全家转为非农户口无力耕种而撂荒的,发包方应依法收回其承包地并重新发包。
四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严守耕地红线,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稳定粮食生产。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基本农田用途或者占用基本农田,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 非农建设项目,要及时供地,加快建设进度,防止土地闲置。各乡镇(街道)政府切实承担新增耕地验收后的管护责任,督促耕地主体耕种,防止新增耕地撂荒。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墙报、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补贴等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主动参与遏制耕地撂荒,让农民清楚补贴目的、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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