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三台县坚持“四到位”抓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专项督察。
一是组织到位。在督察开展前,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工作协调会,解读了督察各项指标,强调了督察过程中注意事项和督察纪律。
二是协同到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联合县重点工作督查组、县人大监察司法委、县政协社法委、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单位组成四个督察组分别深入到全县乡镇和县级部门开展督察。
三是督察到位。首次将行刑衔接、履行强制报告职责和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等检察监督工作与依法治县专项督察有机结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等内容进行了重点督察。
四是督促到位。对督察发现的问题,针对被督察单位存在问题的多少分别采取相应的督促整改方式。一是对存在问题较少的,当面反馈问题,并指导整改落实。二是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建立问题台账,点对点发整改通知,督促被督察单位整改落实。
(三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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