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一单”明职责。基于权力规制、保护民利原则等4方面因素,组织6个部门共同编制《村级纪检工作职责清单》,梳理“三公”经费公示、信访接待、党建监督等18项监督职责,建立动态调整、定期更新形式,不断完善职责范围。
⑵“一图”展流程。根据清单绘制事件处理流程图,明确法律依据、执行主体等4项内容,罗列办结、处理、回复等3类方式流程,限制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使小微权力运行“按图索骥”。
⑶“一环”强监督。按照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的要求,明确4个关键点与4个监督项,结合“镇-村-组”三级监督与群众监督的方式,形成完整的监督闭环,确保不缺位,无盲区和死角。并对监督不到位、不落实的严肃追责。(芦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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