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司法局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枫桥式司法所”试点创建的意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契机,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发挥职能服务大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组织,齐抓共管一盘棋
县司法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创建所所长为成员的“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创建责任,各业务股室派人到司法所指导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档案;将创建所的创建任务分解为量化指标,倒排时间节点,任务到人,分步推进,切实让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到位,每月定期召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推进会、现场办公会等,积极谋划部署,对标创建标准,细化创建措施。
强化基础建设,打牢装备基础。
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根据司法部《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要求,对西平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了维修、装修,更新了标识、标牌,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司法所面貌。同时结合公共法律平台建设,积极与镇党委政府衔接沟通,对镇、村法宣阵地和村公共法律服务室面貌进行了提升。
软件资料进一步规范。各业务股室对司法所人民调解案卷、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安置帮教卷宗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对相关卷宗、档案逐案逐项进行评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限时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档案资料。
强化法律服务,满足群众需求。
西平镇是我县西部中心镇,幅员面积大,人口多,西平司法所主动作为,结合区域特点,发挥职能优势,坚持党建引领,整合辖区法律服务力量,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重大工程项目;探索创新3+6人民调解工作模式,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纠纷不升级,矛盾不上交,有力的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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