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强化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新局面,连日来,新鲁镇开展森林防火“十不准”专项宣传学习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场镇各单位、各村(社区)利用会议、农民夜校、广播、微信、深入街道、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多样性的宣传活动,耐心细致的向广大群众摆事实、讲依据,从而增强森林防火“十不准”的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认
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新鲁镇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此次活动共发放森林防火“十不准”宣传资料1500余份,森林防火“十不准”内容如下:
一、不准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
二、不准在森林、林地、草坡及其边缘50米范围内用火;
三、不准在各类林区、各类林区施工作业单位野炊、烧烤、吸烟、用火把照明等;
四、不准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
五、不准铲烧草皮灰、炼山、烧荒、堆烧等;
六、不准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七、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准让老、幼、弱、病、残参加扑火抢险。
(三台县新鲁镇人民政府 云中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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