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非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的公告》要求。刘营镇党委政府积极落实措施,进一步做好暂停非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的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公告内容。在全镇范围内除生活超市、药店、农贸市场等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外,要求其他各类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给各商铺张贴公告,耐心解释公告内容,对个别商铺暂停缓慢者,做好教育引导,获得广大群众能予支持和理解。
三是加大对营业场所的管控。定期联合刘营派出所、食药工质所对辖区内营业的商铺进行检查,对经营的场所要求不得有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四是规范营业场所的秩序。严格控制人流量,定时对场所全面消毒、全员佩戴口罩,对进入人员做好体温测试和台账。(刘营镇: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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