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刘营镇组织派出所、安监站、工商所、综治办、安全办等部门工作人员十余人对辖区内安全重点对象开展了春节前安全大检查,提高安全意识,提前预防,把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平安元旦营造良好的氛围。
一是检查超市、店铺。对超市、店铺的食品、烟花爆竹进行检查。对于“三无”、过期、变质、来路不明的食品一律进行没收销毁;对于检查出来的烟花爆竹没有生产日期、生产批准的停止出售,对于没有放进将烟花爆竹柜子统一出售的,一律不准随意堆放销售。
二是检查渡船、采沙船只。对刘营上、下渡口的渡船早期已经检查出来的人车上下秩序混乱并责令限期整改的情况进行了复查,现已无此现象。检查人员要求在轮渡过程中大小车辆中不能坐人,老人、小孩子必须有人搀扶,船中显要位置必须摆放有能正常使用的救生衣,签单员安全检查后才能签单发航。对采沙船只的夜间照明设备、机器运行设备、工作人员的防寒设备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责令船主近期天气寒冷,晚上不准开动,日常工作期间,工人必须遵守安全规则按规定操作。
三是检查生产企业。对辖区有一定规模的泡菜厂、砖厂、钢厂等十余家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检查过程中,职能部门的工作中提醒生产一线的工人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提醒生产企业要增强抓好安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刘营镇: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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