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河道整治清理工作,创建辖区美好环境,光辉镇按照《三台县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验收办法(试行)》,多措并举抓好河长制自查验收工作落实。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辖区河道的清理和验收工作,要求重点检查长期存在的多个遗留问题,检查工作落实到位,是否销号处理。二是各河段长对自己履职情况和河道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落实工作情况。三是组织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在交叉线路做好验收检查工作。 ( 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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