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绵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三府办〔2017〕年33号)文件精神,刘营镇结合实际情况,四举措扎实开展好该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刘营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经济的副镇长任副组长,经济办、农服中心、林业站、水利站、国土所、村建所、司法所、各总支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服务发展,各相关办公室加强协调配合,按照部门职责完成有关指导、初审工作。
二是建立镇、村点。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设置在经济办,挂“刘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牌子;村(社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收集点设置在各村(社区)办公室,挂“××村(社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收集点”牌子,由村(社区)主任担任信息收集员。
三是明确服务内容。镇服务站负责收集、汇总、核实本镇农村产权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定期上报县交易平台,对村(社区)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与培训,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宣传与咨询。村信息收集点负责收集、初核发、整理、查询和公示本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定期上报镇镇服务站。
四是明确交易范围。法律没有限制的所有集体资产的流转处置和农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类产权流转交易,都须进入各级交易平台,入市交易。明确现阶段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权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权,其他(如,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
五是加强监督和考核。要求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农村产权交易各项规定,严禁暗箱操作、私下交易及不当干预正常交易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对于造成农村集体资产损失的,当事人应负责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公示区,定期将信息通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进行公示,把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完善考核机制,确保全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刘营镇: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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