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提高执法人员和化妆品经营单位对《条例》的认识,大力推进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妆安全,8月26日,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条例》培训会,监管执法人员、部分化妆品备案企业、经营、使用单位、医疗机构等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解读了《条例》主要修订条款。重点对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化妆品产品合法性、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要求所有执法人员把学习领会《条例》作为重点任务,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为下一步履职监管、准确运用打好基础。要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义务,严禁经营过期、变质化妆品,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规范、守法诚信经营。培训会向参会人员发放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提升公众对《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的普及率、知晓率,努力营造良法善治、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孙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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