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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小农水通过国家水利部验收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1-21  发稿编辑:景秀丽

 

日前,由国家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农水处副处长崔新颖带队的检查验收组在省农水局副局长王大全等陪同下莅临乐至,对乐至县中央财政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组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详细了解第一批连续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自2009年以来,乐至县依托桂花湾、东禅寺、十里河水库,先后在宝林、盛池、劳动、大佛、石佛、龙门等6个乡镇的66个村集中连片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专项总投资8880.45万元。新建渠道144.19公里,整治渠道 118.27公里,整治山平塘186口,新建蓄水池848口。同时整合项目投资15622.55万元,新建和整治渠道597.7公里,整治山平塘228口,新建蓄水池1236口。

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提高了水利工程灌溉效益。各大灌区整治后的每年放水时间大大缩短,沿途渠系守护费用大为减少,有效灌溉面积普遍增加。如桂花湾水库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例由35%提高到60%,灌区水稻产量由建设前的415公斤提高到556公斤。二是推进了节水型社会建设。项目实施后,灌溉水利用系数和渠系利用系数大大增加,工程蓄水得到了最大程度利用,发挥了最大效益。如东禅寺水库,整治后渠系水利用系数由改造前的0.35提高到0.6,每年节约水资源200-300万立方米。三是推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依托项目成果,各地结合自身产业基础,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取得了明显效益。如石佛镇唐家店村有了水源作保障:一是推行联产经营模式发展果桑;二是推行业主开发模式发展莲藕;三是推行支部+公司+农户模式建设苗铺。村民经济收入比以前翻了一番。四是带动了新农村建设。在项目建设中,我们紧密结合新农村政策,整合各方面项目和资金,实施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力争将每一个项目区都建设成产业发展、群众富足、乡风文明、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五是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工程建成后,本着“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由协会、用水小组与群众共同做好管护工作。真正做到建好一处,管好一处,用好一处,减少了用水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验收组对乐至县三年小农水项目实施工作给予肯定,要求认真总结过去经验,查找问题,做好整改,落实措施,抓好第四批小农水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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