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派机构:平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 办 人:四川龙洲律师事务所 严 之
案情简介:
2008年“5.12”地震后平武县南坝镇后坪村展开了积极的灾后重建工作,全村共64户与重庆大山建筑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准备重建农房。原本一切都顺利进行着,而就在2010年初农房基本修建完成时,该建筑公司的法人代表刘某军却消失不见了。原来农房重建的过程中,该建筑公司欠当地材料款共计约109万余元无力支付,而共有56户农户未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共计约233万余元,刘某军没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而是选择了逃避。材料商们情绪十分激动,多次到南坝镇人民政府、平武县人民政府、平武县信访局讨要说法,希望得到解决。近两年的时间里,农户所欠的建房款始终不能缴纳齐全,多方调解均无结果。能否合理合法地解决该事件直接关系到南坝镇乃至平武县的和谐稳定,关系到灾后重建工作的总体进展。平武县委领导高度重视,2012年8月安排平武县法律援助中心为该案提供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四川龙洲律师事务所严之律师承办此案。
办案过程:
2012年8月1日,严律师接到指派通知书后,立即与刘某军、施工负责人谯某谊取得联系并到绵阳与之面谈了解情况。后又与县公安局经侦队张某友等人到南坝镇后坪村实地了解建房户欠款情况和基本信息。仅8月份就参加了多次县、镇两级的联席会议,并到村民家中讲解法律知识、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经与县委工作组协商后认为,56户作为整体的办案思路不妥,应划分成块逐个解决。第一步,2012年9月3日向法院提交材料正式立案,先后对10余人进行了财产保全。开庭审理后,在办案律师的不断努力下,陆陆续续有6户支付建房款。第二步,2013年4月开始着手另5户的诉讼材料并申请财产保全。在多方努力下,其余44户已按合同约定、经过协商支付了建房欠款。第三步,2013年8月8日制定了最后6户拖欠建房款的工作安排。作为清欠工作的最后关头,办案律师卯足了劲儿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
办理结果:
历经了两年的时间,终于在2014年8月完成了所有清欠工作,刘某军灾后重建工程款得以收回,材料商的材料款也都拿到了手。刘某军感激又后悔:“感谢平武县党委政府,感谢司法局,感谢严律师!我以后一定会多学习法律,再也不会逃避问题!”
点 评:
平武县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参与维稳工作有所作为,既发挥了职能作用,又赢得了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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