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平武法院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减少积案的发生,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经院党组研究年初开展了“民事积案清理专项活动”。院长李松海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要求全院干警积极参加清理积案活动,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最大程度减少案件积压。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共排查出需要等待另案审理结果、等待鉴定评估结论、旧存未办理完结等民事案件42件,2013年年末已全部审结。
一是规范操作流程以控制审理周期。加强审限管理,确保案件在审限内及时审结。基本形成收、结案良性循环,杜绝久拖不决和超审限现象的发生。在对过去审判流程中严重影响案件质效的问题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形成了民事审判中的若干“注意事项”和流程操作规范,在涉及追加第三人、变更诉讼请求、诉讼保全等可能会造成审理周期延长的事项上强化法官的审查职责,并要求按规定程序及时报批。对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的其他事项实行周报制度,提交分管领导提前研究对策。
二是开展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治理活动。一案一策制定化解方案,针对人民群众突出反映法院审判效率不高问题,认真分析查找未能及时结案的原因,制定方案,采取措施全部办结,对涉及中止案件的缠访、越级访、进京访等信访案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对上访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对民事中止案件进行集中清理。为减少民事中止案件旧存量,减轻涉诉信访工作压力,我院对民事中止案件进行排查,并逐一制作跟踪表,注明未结案原因和拟结案期限,定期由承办人填写案件进展情况。同时,由中止案件承办人及时向庭长、分管院长汇报案情,并共同对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原因,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并根据案件中止原因,积极与鉴定部门、另案承办人等相关人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沟通督促,掌握进度,确保中止情况消失后,立即恢复案件审理。
四是召开民事法官讨论会。加班加点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司法观点的梳理与整合,厘清了疑点,求得了个案适用的一般性标准,并拟在此基础上形成辖区内统一的民事裁判标准规范,以利后续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展开。
(作 者:陈斯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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