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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卫生重建在法制保障下加快推进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09-22  发稿编辑:刘庆

    “5.12”特大地震,三台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遭到严重破坏,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620个单位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设备设施、药品等遭受严重损毁,直接经济损失达3.26亿元。2008年6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让我们倍受鼓舞,万众关注的灾后恢复重建步入了法制轨道,为灾后卫生重建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全县灾后卫生重建在法治保障下加快推进。


    依法科学编制灾后卫生恢复重建规划方案。根据《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和乡镇卫生院、综合医院、中医院建设标准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按照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的指导思想,我们迅速编制了《“5.12”特大地震三台县卫生系统灾后重建项目实施规划》,规划了68个恢复重建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总投资4.34亿元,制定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了建设标准和资金筹集,落实了实施进度和保障措施。


    加强法制宣传营造灾后卫生重建良好氛围。我们把灾后恢复重建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结合“法律六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突出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中医院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划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学习宣传。举办中心组学习会、院长培训班、重建工作培训会、专题讲座共16次,邀请了有关专家前来授课,参加培训的医疗机构项目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达2200多人次,编办法制宣传墙报、板报、专栏72期次,悬挂宣传标语68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1500多份,使灾后恢复重建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到每个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单位、村卫生室和卫生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深入到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项目建设人员,形成了推进灾后卫生重建良好法制氛围。


    严把每个环节依法推进灾后卫生重建。依法抓好重建项目初设方案、选址规划、建设规模、招标投标、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环节工作。一是严把项目建设规模,认真执行国家的建设标准、按照卫生部制定的14个汶川地震灾区医疗机构建设和装备指导标准,实行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监理、统一报建的工作机制,使灾后卫生重建项目规模适宜、功能适用,有效防止了盲目攀比和铺张浪费。二是注重项目建设进度,建立起一个项目一个分管领导、一个方案一个团队、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对选址规划、地质灾害评估、初步设计等工程前期工作同步进行,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工期倒排制度,明确了各个步骤和环节的完成时间,开展动态跟踪督查督办,每周进行一次专项通报,对项目建设质量好推进快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项目建设迟缓的单位责令其书面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并扣减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分。三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按照灾后重建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财务规定,设立了卫生重建项目资金专户,实行了封闭运行,专账核算,做到了专账、专户、专项、专款、专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严格审计监督,确保了重建资金有效使用、正确使用、安全使用。四是狠抓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实行了重建援建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公示制,按照建设程序和技术规范,严格工作程序和流程,做到了选址安全、工程安全、环保安全,确保了项目建设质量高、成本低、速度快。


    当前,灾后卫生重建在法治保障下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机构68个重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100%,已竣工8个项目;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35个村卫生室和资阳市援建该县新鲁镇21个村卫生室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灾后恢复重建法律法规的强力保障下,灾后卫生重建将在法制化轨道上依法、有序、加快推进,灾后卫生重建目标任务将会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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