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主线,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平武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将灾后恢复重建这条主线贯穿于“生态立县、水电强县、旅游兴县”发展战略之中,扎实有效地履行职责,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把握全局,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取得新进展。常委会坚持以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紧扣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在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时变“被动”为“主动”,针对重大事项的决定主动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对县政府商讨、决定的重大事项主动介入,要求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经常委会审议后,提出审议意见、决议或决定,再将意见反馈给政府。同时,常委会注意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与开展执法检查、评议、监督和人事任免紧密结合起来,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等突出问题,实施跟踪监督,分别作出相应的决定或发出督办函,促进了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县人大常委会在讨论、决定对群众利益有直接影响的重大事项时,都要通过调研论证、咨询协商、公民旁听等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实行“开门作决定”。同时,还考虑今后将通过建立议题公示、社会听证、专家参与、引入辩论机制等形式,不断提高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水平与质量。
(二)突出重点,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再上新台阶。常委会按照《监督法》要求,结合平武实际,紧扣恢复重建、经济社会发展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强化法律监督,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常委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执法检查、审议的内容,编制计划,对常委会即将审议和执法检查的议题进行广泛调研,摸清情况、撰写调研报告,经常委会审议后提出审议意见,对检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同时,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实行问责制,安排专人跟踪,对未落实到位的督促重新办理,做到监督环环相扣,实现了由注重监督过程向过程与结果“双注重”的转变。
开展工作监督,确保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年初,常委会广泛向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征求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和事关全局的中心问题,精心筛选后确定为审议议题。在每次召开常委会议前,常委会领导和委(室)均对审议议题开展广泛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实行再报告制度,直到问题最终解决,实现了“双向沟通”。例如:针对城区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饮水问题,常委会组织50多名市、县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以及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龙安镇等部门对供水、排污等情况进行联合调查,实行“多元主体”综合监督,督促供水站、排污企业限期整改,确保了城区群众的饮水安全。
(三)严格程序,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实现新转变。常委会在人事任免中实行“任前考察”、“任后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从注重“任前考察”到“任后监督”双注重的转变。在人事任免过程中,继续实行任前考察、法律知识考试、任前承诺等制度,对任命干部实行严格的任后监督,要求被任命人员不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专项工作和履职情况,到其所在部门调查其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将掌握的情况向县委报告或提出建议,从而增强了被任命人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意识。
(四)精心组织,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实现新突破。常委会坚持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精心组织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开展,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列席常委会议和片区代表学习、视察、参观、考察等活动,做到了代表活动“三化”(即:经常化、多样化、制度化)。常委会制定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5项制度,明确规定代表参加闭会期间活动的形式和次数,将参加活动情况作为年终代表述职的重点。常委会对代表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108条建议、批评和意见依法转交给“一府两院”办理,每次常委会议听取1件重点建议案办理情况汇报,实行跟踪督促问效,限时办结。同时,除县目督办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进行满意度测评,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二次评议”和跟踪问效,对办理不满意的召集其分管副县长、承办部门召开“二次交办会”,要求承办部门说明原因,做出承诺,督促重新办理。目前,代表建议、意见和议案基本办理完毕,人大代表对办理满意率达92%。
(五)加强指导,乡镇人大建设工作得到新进展。常委会把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发挥乡镇人大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于巩固基层政权和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针对换届后乡镇人大主席均为兼职的实际,为22个乡镇配备了专职人大副主席;二是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使他们从中掌握人大工作的程序、方法和工作重点,使乡镇人大工作能够与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相衔接;三是组织平通、响岩、南坝等乡镇的8名乡镇人大副主席参加省人大组织的干部培训,每年定期举办2-3次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人大代表培训班,拓宽了基层人大干部的工作思路,增强了履职能力;四是将全县25个乡镇分为8个片区,由县人大常委会的8名副主任负责联系,每季度定期到联系片区开展代表活动;五是乡镇人大主席团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调研活动,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有效促进了乡镇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高度重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实现新突破。常委会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对来信来访实行“四个一”的信访接待制度,常委会领导、委(室)轮流“坐诊”参与接待信访,对争议较大、久拖不决的疑难信访案件实行听证,为避免信访工作“走过场”,每月定期通报监督答复结果。同时,常委会领导主动变上访为下访,经常深入群众中倾听、掌握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恢复重建、民生、发展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收集的问题及时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限时办结,并落实常委会办公室专人跟踪督促,直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对群众反映集中、久拖不决的问题,经县人大常委会分析归纳,通过人大代表转变为议案,或者纳入代表持证视察、执法检查的内容。
全力以赴、众志成城,奋力推进灾后重建
常委会积极监督和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常委会领导主动请缨,分别定点联系平通、响岩、南坝等11个重灾乡镇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每周3次以上进村入户,对救灾款物发放、政策兑现、重建资金分配使用等重点热点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帮助群众协调解决农房重建、基础设施恢复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联系乡镇的灾后恢复重建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为全县恢复重建起到了带头作用。常委会领导长期战斗在恢复重建的第一线,自觉、主动地为灾后恢复重建尽职履责,做到了“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参与”,为推动受灾群众重建家园作出了突出贡献。
常委会坚持自力更生、不等不靠,对被“5.12”地震严重损毁的机关办公楼进行维修加固,经过6个多月的艰苦努力,终于在今年3月19日搬回面貌焕然一新的经维修加固后的办公楼,成为平武首家搬回维修加固办公楼的部门。同时,常委会围绕重点工程恢复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抗洪救灾、基础设施恢复和产业恢复发展等事关全局的中心工作方面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平武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牛彬孺 本报记者 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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