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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切实加强村(居)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01-18  发稿编辑:刘庆

    2008年度,三台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重拳出击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难点,把农村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村(居)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强势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纵深发展。

    健全村(居)组织领导机构和明确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按照“健全组织,明确职责,精简人员,兼职兼薪,提高效率”的乡村机构改革原则,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建立健全村(居)计划生育委员会。村(居)计划生育委员会成员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适当推选勤劳致富带头人、村(居)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作委员会成员。

    提高村(居)计生委主任的待遇和落实责任

村(居)计划生育委员会设专职主任一名,纳入村干部职数,工资不得低于村支书、村主任待遇的80%,其经费在财政转移支付经费中列支。

    建立健全村(居)计生委主任管理制度

    各镇(乡)党委、政府要按照计生干部队伍职业化要求,加强对村(居)计生委主任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技能。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教育,使村(居)计生干部队伍达到懂法律、懂管理、懂宣传、懂服务,有理想、有责任、有能力,形象好的“四懂三有一好”标准,保持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服务村民的良好精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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