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法官办案质量,法院一般采取授权审管部门对审判业务部门法官的结案实行评查和考核的制度,但由于各种原因收效却并不大。近期,江油市人民法院发现,该院年初创新实行的案件评查倒查制度却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个小小的制度创新为何会带来如此明显的成效?这还得归功于去年江油法院召开的一次全院案件质量点评大会。当时,江油法院党组为了加强业务部门法官的办案责任心,首次要求该院审管办在季度案件的评查报告中不仅要指出问题、提出对策,更要点出问题案件的案号及出错法官的名字。这种不留情面的做法很快在全院炸开了锅。
审管工作本身不可能不得罪人,但如何才能既让一线的业务法官们服气、顺气,又让全院案件质量短期内大幅提升?今年年初,江油法院党组又出台了一项对被评查案件实行“倒查”的新制度。即每半年,由该院审委会和各审判业务庭室选派业务骨干对审管办评查过的案件随机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再评查,并形成评查报告,对审管办评查人员应该查出的问题没有查出的,同样要在全院“点名”公布,并作相应问责追究。如此一来,“老好人”、“得罪人”的心理障碍在干警间烟消云散,管与被管的法官们的责任心都得到了加强,各项审判管理工作得到了大幅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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