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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履行对个体诊所的协查监管职能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8-26  发稿编辑:景秀丽

 

随着绵阳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城区个体和社会办医医疗机构逐渐增多,据统计分布在涪城区范围内的个体及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就有147家之多,如何保证和提高对这些医疗机构的监管水平,无疑向有限的执法力量提出严峻的考验。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涪城区卫生局党委出台了以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为监管主体,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配合协查为辅的监管模式,以此加强对147家个体和社会办医的医疗机构的执法监督管理。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配合做好辖区内相关个体及社会办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中,主要内容是通过检查确认各诊所是否具备正规的医疗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各种规章制度是否齐全并上墙公示;各诊断、治疗、处置室能否独立、分开;医疗废物是否能够按正规程序处置,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是否分开放置;医疗文书的书写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消毒、传染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本。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协查中如果发现存在: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未使用医疗垃圾袋;治疗室及周边环境脏、乱;未使用输液计划单、未写留观病历;治疗室、处置室面积过小未达到标准等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进行整改,若复查时还未整改或还不达标的,便报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对其予以处罚。

近日,城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18所个体诊所进行了全面协查,通过检查,发现了问题,查找了差距,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个体医疗机构整改措施的迅速落实,充分体现了该项协管机制灵活、有效。

涪城区卫生局在加强个体诊所和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卫生监管上,积极探索以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为监管主体,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配合协查为辅的监管模式,整合了全区执法力量,扩大了监管覆盖面。通过大胆赋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适当的执法权限,有力地调动和树立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管工作的积极性和权威性,促进和提升对全区非公有制医疗机构的卫生执法监督的力度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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