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江油市北部山区群众因交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困难不便参加诉讼的状况,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改变坐堂问案的传统模式,到案发地巡回审理案件,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真正做到便民诉、解民忧、护民利、得民心。
江油法院每位院领导都分别挂靠两个巡回审判点,定期到巡回审判点指导、督促巡回审判工作,亲自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指导人民调解等活动。
江油法院树立调解为先的巡回审判理念,建立庭前、庭中、庭审三个调解环节,综合运用包括法律、道德、伦理、情理在内的立体解决方式,力求调解结案。采取驻地式巡回与流动式巡回并重的方式进行巡回审判,强化巡回法官的释明责任,尽可能地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驾驭庭审。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开展专项巡回审判。尤其是对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集中时间、人员开展专项巡回审判,实行“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田头法庭”,对涉农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
对备受村民关注的赡养、抚养、相邻权纠纷、征地补偿等类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件,江油法院到现场公开开庭审理。同时,强化法官的释明权,即通过发问、指导等方式,澄清或落实当事人所主张的某些事实,以引导和协助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主要证据进行有效和积极地辩论,以此来救济当事人在举证和质证过程中存在的能力上的不足或缺陷。
江油法院还建立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机制,把纠纷化解在诉讼形成之前。江油法院以巡回审判点为依托,由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五元一点”工作机制,相互协调配合,化解矛盾。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