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学法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整合力量,整体推进,才能化虚为实,事半功倍。近年来,普法工作已经从传统的“高压式、灌溉式”向“以人为本、因需普法”转变,普法形式也从原来的传统媒体宣传向新媒体、“互联网+”过渡。在教育中,要逐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开展法制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法治教育要形成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有作为意识和扩张意识,上争领导支持,加强横向联合;要有借力思想,做到经济搭台,法制唱戏;要有合作理念,多做法制宣传“统”的工作,加强上下、横向联络。法治教育要重视考核,重视实效,实现学以致用。干部的法制教育,虽然一直以来是教育的重点,但软性有余,刚性不足。针对这一情况,应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述学、评学和考学”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机关干部理论知识考试的必备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作为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文/贺绥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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