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以公,方得贤才”。日前,习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公正用人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组织路线上的体现,应该成为我们选人用人的根本要求。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正心明道,涵养公道正派的品格,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求是网2018年12月11日)
古人云:“公生明,偏生暗”。党员干部只有把好公平公正关,才能凝聚人心,从而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当前,少数基层干部对群众的利益保护不力,执法不公,甚至为迎接上级检查,装扮群众,严重诋毁了群众形象,失去了公平公正存在的基础,应及时予以纠正,重树公平公正形象,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党性原则,从党的事业大局出发,为人民的实际利益着想,按法纪、规章办事,不以私情废公事,不以“业绩”求“政绩”,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在工作中,要坚持公道正派,公正无私;坚持敢讲真话,讲公道话,做公道事。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要平等待人,客观公正。对待单位领导、广大党员、农村干部一把尺子量准,一碗水端平,不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特别是在干部考察、党员发展等方面,要敢于向不正之风、不良风气说“不”,挡得了邪气,顶得住歪风。要坚持原则,公开透明。“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手中大大小小的“权”都是党赋予的,要坚持原则,铁面无私,时刻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争做“铁面”党员。(文/张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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