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组织部门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就要积极探索,尽快破题,推动干部管理监督更加严密、更加科学、更加有效。(2018年10月10日《中国组织人事报》)
古人云:“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帮助同志纠正过失,早比晚好;贻误时机,会不可救药。只有纠正过错于萌芽,才能避免由大问题的出现。各级党组织应当营造一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氛围,增强领导干部的监督和接受监督意识。应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切实提高监督的质量和实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要注重预防,防止小错铸成大错。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致力于“抓早抓小”,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充分运用巡视、审计、群众反映等形式,尽早发现苗头性问题;一旦发现问题,就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函询、诫勉,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始之时、萌芽状态,避免由“小病”恶化成“顽疾”。(文/彭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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