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这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科学总结和提升,体现了党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坚持与发展,为新时代选人用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需要我们全面把握和贯彻落实。(人民网)
人才是第一资源,从现在到二〇二〇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时代需要人才,党和国家对人才更是高度重视,为人才营造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必须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让选人用人渠道公开化,透明化。
加强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不光是有利于人才公平公正的参加竞选,也有利于选人单位选得真正的可用之才。选人用人过程任何一角一旦缺乏监督,便给了腐败之流可乘之机。有权必有责,有规应遵守,违规要查处,失责须追究。选人用人工作,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现实中,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与选人用人监督不到位、出了问题难以实行责任追究有密切关联。因此一定要完善监督方法,强调责任追究,对有效解决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将起到积极预防和制约作用。
强化选人用人监督,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全程监督。程序的公开公正与规范,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的前提条件,没有程序的公正,很难有结果的公正。规范选人用人的程序与制度,完善监督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使纪检监察部门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使群众清楚组织赋予自己的监督权利,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推动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要建立违规用人问题倒查机制,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文/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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