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阜南县纪委监委注重前移监督执纪“第一道”关口,用好用活用足“四种形态”,当好监督执纪“啄木鸟”,护好党员干部“大森林”。今年1-9月,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348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995、295、39、19人次,占比分别为73.8 %、21.9%、2.9%、1.4%。(新浪新闻2018年10月25日)
从严治党贯穿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严管就是厚爱,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等理念,是对反腐倡廉整体与部分、个别与一般、量变与质变关系的正确处理,体现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理念。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就要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纪律监督、作风监督等方式,抓好监督,及早发现和处置“初病”和“隐患”。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完善建立相关制度,设立制度防线,做到常提醒、严预防,问题早发现,问题早整改,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真正关心、厚爱广大党员干部的目的。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需要发出预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提醒和告诫,拉起预防腐败的“第一道防线”。坚持“红脸出汗”常态化,规范党委谈话提醒、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的办法和流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运用函询、谈话等多种措施,指出问题危害、帮助查找原因、提出改进要求,强化“教育大多数”的效果。重震慑。聚焦“三类重点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营商环境整治等领域开展重点整治,从严问责,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最大限度“敲山震虎”(文/子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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