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时节,走进保山市的村村寨寨,一阵阵砥砺奋进、脱贫攻坚的热潮扑面而来:党员干部进村入户扶贫帮困,特色种植养殖充满生机,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项目精准落地,道路、学校、卫生室等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提升。在脱贫攻坚的关键阶段,保山市围绕“2018年脱贫退出211个贫困村、10.9万贫困户和昌宁县、龙陵县脱贫摘帽”的目标任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同心同向,鼓足干劲,以攻坚拔寨的勇气、苦干实干的姿态,为如期“脱贫摘帽”展开加速冲刺。(云南日报2018年10月24日)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意思就是当官就要多为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领导干部要当好“实干家”,要树立起“用实干说话”的原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实事”是关键,只有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干实事的干部,才是党和群众需要的好干部。几分耕耘,几分收获。世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而不是说出来的。“实”是我们党最根本的思想路线,就是 “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是党员干部转变作风的基本保证,是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只有把心思放在“干实事”上,才能真正的把握住工作规律,真正的体现自身工作职能,做惠及群众的实事。党员干部既要有过人的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又要成为抓落实的“行家里手”和带头人。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想干事的意识、敢干事的作风更要有会干事的能力和本领。因此,领导干部做决策、办事情始终要牢记谋事要实这一决策动议的根本前提,以党和人民的利用为重,多考虑实不实、行不行,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才能谋好事、办实事。(文冯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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