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引以为戒,谨记组织的提醒,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督查检查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日前,针对区委巡察监督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广丰区某乡镇负责人在接受区纪委监委提醒谈话时感慨道。“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才真正体现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广丰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广丰区纪委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发现问题早提醒、违纪问题早查处。(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2018年10月)
反腐败譬如治病,有病入膏肓才施治的,比如查处涉及违法犯罪的腐败案件和人员,也有病未发而予以防范的,比如用铁的纪律和规矩约束人,监管人。以前,查处腐败案件,往往都涉及到违法犯罪层面,一个腐败官员被查处,大多都涉及违法犯罪问题,一方面说明腐败程度之深之重,另一方面也说明纪律规定在反腐败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重违法惩处轻纪律约束的情况较为普遍。而现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纪律和作风建设,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积习,加大了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把规矩立在前面,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了组织纪律的监管约束作用,使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深入人心。挺纪在前,要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要进一步厘清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确保履职尽责。党纪国法,紧密相连,但其发挥作用的领域和方式是显著差异的。党的纪律和规矩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硬约束,有了纪律的指引,纪检监察机关也能够更好地照章办事,专注于查究违纪违规问题,与执行国法的检察机关、司法机关明确分工,互不干涉,体现出法纪分开,呈现出反腐败斗争的良好局面,凸显反腐败本身的章法和成效。
挺纪在前,要强化监督检查。预防腐败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环节,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纪监督,能够在思想上强化各级党员干部对纪律的重视和遵守,改变一贯的轻视纪律、蔑视纪律甚至践踏纪律的局面,做到自律自省,自我约束,对预防腐败有重要意义。纪律就像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广大党员干部充满敬畏,不敢轻易触犯。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抓住腐败现象的易发和多发的关键环节,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权力制约。延伸监督触角,提升监督实效,发动群众积极参加监督检查,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文胡开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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