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今年以来,云南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努力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为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云南日报2018年9月18日)
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也就是说,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党内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的特殊党员。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时常会看到在有些地方和部门在执行党的纪律方面仍然存在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违纪者查处不力、惩治不严的情况。(共产党员网2017年4月)
要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案审查首先审查政治纪律。巡视巡察机构把工作聚焦点、着力点统一到“两个维护”上来,充分发挥政治“探照灯”的积极作用。 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努力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咬耳扯袖、严肃执纪。其次,坚持抓早抓小,对小毛病早提醒、小缺点早批评、小错误早纠正、小问题早处理,避免“小错不纠酿大祸”。对触犯纪律的党员该给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始终做到不宽不松不软。(文/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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