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二批核查问责结果公布。经有关地区核查和监察部审核,针对资金沉淀、项目拖延、土地闲置、棚改迟缓等方面的懒政怠政不作为典型问题,24个省(区、市)依法依规对249人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地厅级41人、县处级139人。(新华网北京9月28日电)
强化核查问责就要规范问责内容,做到纲举目张。规范问责内容是发挥责任追究作用的根本保证,没有完整、规范、细化的问责内容,问责制就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问责工作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就会大打折扣,甚至沦为摆设。因此,要认真规范问责内容,制定尽可能详细的问责条款。
强化核查问责就要明确问责范围,做到有的放矢。要明确对哪类人进行问责,领导干部是责任追究的主要对象,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要坚决问责。
强化核查问责就要明确对哪些事进行问责,应主要关注集体决策、选人用人管人、防范贪污贿赂、资金沉淀、项目拖延、土地闲置、棚改迟缓等方面的懒政怠政不作为典型问题等重点领域。在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上,则应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问题回潮蔓延、重复发生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也是最微妙的政治,问责制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让责任者承担应付的责任,让旁观者时刻警醒,形成强烈的思想威慑,切实推动“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运用好问责这根“打虎棒”,将集体决策、选人用人管人、防范贪污贿赂、资金沉淀、项目拖延、土地闲置、棚改迟缓等方面的懒政怠政不作为典型问题通过网络、报纸、橱窗、广播电视、手机报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有效方式对可能出现类似问题的人员进行教育,切实做好良性导向,让各级人员从内心深处认可问责的正向价值,真正让制度约束在人心认同的轨道上运行。
开展大督查核查问责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需要,必须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按照国务院部署,把每年一次的大督查进行到底,依法依规督查问责必将成为祛除为官不为“病症”的利器,时刻鞭策广大干部保持有作为、善作为、敢担当的良好状态,恪尽职守、积极作为,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推动事业发展,造福人民群众,忠实履行党员干部为官一方、履职一地应尽的责任。(周永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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