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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岂会因官员的忏悔而开“绿灯”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9-26  发稿编辑:韩春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因人的忏悔而留情面,不因官的大小而“变色”。

昨日15时27分,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刘铁男做最后陈述。15时42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定期宣判。法警将被告人刘铁男带出法庭。
 

 刘铁男在最后陈述时,用“像鞭子一样抽打着我的灵魂”,来形容自己在立案、侦查阶段,接受办案人员讯问时的感受。“可以坦率地跟大家讲,我始终都处在沉痛地忏悔和自责中。”
  

刘铁男说,通过我犯罪事实来教育更多的同志们别走这条路。有的同志要悬崖勒马,有的同志要引以为戒,因为我给组织造成这么多的损失,我没有脸面也不应该再为自己做辩护,在此我愿意接受神圣的法律给我的任何制裁!
  痛哭“我怎么会堕落成这样”
  

“我每每看到起诉书,都在反问我自己,这是我吗?怎么会到今天?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这是哪里呀?我怎么会堕落成这样呢?”在最后陈述时,刘铁男连续四个反问后,情绪失控痛哭流涕,承认自己对违法违纪存在侥幸或者明知故犯。
  

刘铁男说,“我用了一个利令智昏来形容我自己。我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对不起工作了30年之久的发改委,辜负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给单位抹了黑,悔恨万分!如果时间能倒流,我应该做两袖清风、心无旁骛干事业的人。我以前确实是这样一个人,贪腐行为害了我自己,害了孩子,毁了家庭。”
 

刘铁男说,“每天我都在自责,因为我的过错把孩子也毁了,让他走上歧途,我对他的犯错误,养不教,父之过,对他的犯罪我应该负全部和根本的责任,因为构成共同犯罪,说的准确点儿,是我给他导致的这条路,现在想想太危险了,虽然老是和那些人反复交代,商场各种腐蚀,他没有经验,加上作为父亲的我的不负责任,悔之已晚。他30岁还没有小孩,每天我都生活在忏悔之中,每天晚上我都要吃安定才能睡着,睡觉之前想着这些事,醒来就是这些事,太痛苦了!”(9月25日中国新闻网)

法律没有人情,不会因官员的忏悔而亮起“绿灯”,酿了苦果的人只会自食其果。所以,作为党员干部,要有“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的思想意识,善于用刘铁男的事件来“敲钟、炼魂、塑形”,始终坚守阵地不丢,思想不变。

用别人的教训警己之钟。常言道:贪婪之鱼死于诱饵,腐败之官亡于贪欲。惹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人在做天在看,官在做民在看,埋藏再深的腐败也会有曝光之时,天下难买后悔药,作为党员干部,应该从刘铁男腐败的教训中得到警醒,从刘铁男忏悔的言语中得到启发,用活生生的案例与自己的良心对白,用他人之棒敲自己之钟,做到警钟长鸣。

用党性之火炼己之魂。党性是共产党员特有的先进属性,是党员干部修身养性冶炼品性的熔炉,党性强与弱直接体现党员的素质高低,党性要靠学习来提升,要靠教育来巩固,要靠自省来坚守。刘铁男之所以腐败坠落,就是因为党性掉了队,灵魂出了窍,思想跑了马,导致品性失守,行为出轨。所以,作为党员干部要把党性的提升当成人生安全之需,当成防变之器,不断用党章党纪清污、正源,做一个守节的人。
用点滴养成塑己之形。形象就是感召力,形象就是凝聚力。好的形象就是一面旗帜,是群众为之前进的路标。常言道:一叶之落,可以知秋。一个人到底品性怎么样,可以从点滴养成之中见大小,可以从平时的言行中知德行,可以从工作之中知态度。纵观那些贪腐败分子,无不是从点滴失守开始,从一丝一毫中蜕变,由于个别党员干部平时不注重养身、修行,不注重律己、守品,个人形象慢慢被贪欲“染色”,心乱了,眼花了,人迷了,一步步陷入贪腐之沼泽,最后被腐败同化,成了党和人民的罪人。所以,严守点滴之变,防止点滴之害,克服点滴之贪,始终坚守革命本色,坚守党员标准,坚守做人准则,树好党员形象,这是党员干部拒腐蚀永不沾的必要条件。(谢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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