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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十年未坐一天牢”是践踏司法威严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7-08  发稿编辑:韩春梅

有网友发帖《广西阳朔原国土局长受贿被判刑十年却未坐一天牢》,对此,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阳朔县公安部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称:“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新京报,7月7日)

近日这起关于某干部受贿被判刑十年却未坐一天牢的网贴一经上传就引来媒体争相转载和网友的强烈关注。既然被法律判刑,怎么还能一天牢也不用坐而逍遥法外?这实在超出了公众的理解范畴,是司法腐败还是另有内情?舆论的质疑甚嚣尘上,乃至愈演愈烈也是情理之中的。

根据新华社记者的调查,这起事件中的主角名石宝春,曾是广西阳朔县国土局局长,因受贿罪被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医院疾病证明石宝春患有心脏病和膀胱癌,法院作了暂予监外执行裁定。然而就是这“监外执行”同个字,让石宝春自始逍遥法外。

当然有人会说,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法院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裁定无可厚非,甚至还当予以称赞。没错,如果石宝春真的只是“暂”时病重或则一直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也行,相信法情皆可容。但这个“暂予”究竟指的是多久?法院没说清楚?但按常识,当理解为古定春病重或病危的时间,如果病情转安理所应当被关入监狱。但十分蹊跷,石宝春压根就没迈进监狱一步,是真的那么一直病危毫无转安?法院裁定后,人是交给派出所的,为什么公安部门没有抽出报告,还是公安部门压根就没当回事或故意放纵石宝春的行为?是公安部门的失职还是有意为之?

根据网贴反映,石宝春几次离开桂林到柳州、南宁、河池、成都、广州等地,经当地公安核实,除两次外出石宝春向阳朔派出所请假外,其余都没请假,看来,如果石宝春不主动报告自己的情况,当地公安部门根本无法掌握这位还是刑犯的动态。而石宝春几次外出是否真是去外地就医?似乎没有部门去核实查证。石宝春虽为戴罪之身却完全脱离法律监管,这实在令法律威严扫地。

也有专家说,此事反映了公安监督不到位,然而也不能全部归咎于公安部门,实际上一些罪犯利用“保外就医”相关制度漏洞常年逍遥“狱外”的乱象早已存在。如何终结这种乱象,还司法威严?除了强化公安部门和基层组织配合监管外,还需出台对违规违法“保外就医”的罪犯加重或延长刑罚的法规,让罪犯有所畏惧,不敢造次。
 
 作者: 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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