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杂俎》里提出一个问题:天下何人最快活?最令人信服的回答,是“天下守法度者最快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中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口号,再次强调打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环境的重要性。可见法律保障、依法办事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县域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
可以说法治的发展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一个国家的发展程度。纵观古今中外,法制越健全,人们自觉守法的意识就越高,社会就越和谐,经济就越发展。法律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法律的约束可谓无处不在、无处不有。
然而,普法从“一五普法”一直到“六五普法”,算下来已经快三十年了,究竟效果怎么样,如果按一个人的成长年龄来算,三十年,已经到了中青年,正是“学业有成”,三十而立的年龄了。而我们现在的法律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识、公民的法律知识究竟达到了什么样的水平呢?
从目前来看,笔者认为从普法的效果,从公民对法律的知晓情况、守法意识等方面还不容乐观。很多群众,尤其是偏远农村的农民,对法律的基本知识的知晓度还极低,一谈及法律,都认为是一个多么“高大上”的东西,搞不懂,也学不会。有困难找政府,有官司请律师,过于依赖于别人。但当自己没有困难,也没有遇到官司时,自己的某些行为是否已经触犯了法律却全然不知,当知道时已追悔莫及。
我们国家一贯对犯法以后的处理和惩治相当重视,即对“治病”方面很重视,但在如何预防“得病”上却只流于形式,没有真正意义上去抓、去管。这好比一个人,得病后,才知道去就医,才知道健康的重要性,而在得病之前,在如何合理善食、合理运动、合理休息,在如何预防生病上却重视不足,认为没有多大的必要性。
重视普法宣传,有着重要性和必要性。简单地讲,人人都知法守法,那么违法犯罪的人就少了,公安机关就不会一天到晚忙于侦破这样或那么的案件了;检查机关就不会忙于审查、起诉种类公诉案件了;法院就不会忙于调查、审理种类案件了,社会就会和谐发展了,人类就会文明进步了。这样的结果多么让人拍手称快啊,又可以减少多少公务经费的支出啊!
那么如何普法,如何提高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需要一点一滴积累,需要从方面去着手。
一是要加大法律宣传的资金投入力度。众所周知,司法在政法部门的公、检、法、司中的地位是最弱的,不容易被积极领导看重,不容易吸引群众的眼球。司法局具体是干什么的,我想很多公务人员、很多群众都还不是很清楚,对司法局的职能职责还像雾里看花、水中望月。这也就导致对司法局的资金投入上极其有限,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普法宣传的手段和力度,没有经费保障,想搞点什么新花样、搞点大“动作”来多宣传一下法律知识,都只能望洋兴叹,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是要加大法律宣传的人员力量的投入。从目前北川司法局的编制和人员情况来看,现有行政编制42名,而实有行政人员才30名,缺编12名,相当于缺少了正常编制人员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这三分之二的人在完成三分之三的工作。而全县拥有23个乡镇,按要求每个乡镇都有司法所,每个司法所都应有3到5人来维持工作,而司法所的人员又都来自于司法局,但司法局根本没有那么多的人手可以派遣。目前只有8个乡镇共有10名司法助理员,即便这样,局里也只剩下屈指可数的20名行政编制人员,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局里各职能股室的工作力量,当然也包括法制宣传股。现在全县的法律宣传工作绝大多数是由一名分管领导,两名股室人员这三个人来完成,其力不从心是显而易见的。
三是普法宣传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宣传不同的法律内容。如对学校的青少年、或者是儿童,就应该多宣传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对机关单位就应多宣传如何预防职务犯罪、贪污、渎职、腐败等法律知识;对企业就应该多宣传如何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方面的法律知识;对社区就要多宣传城市文明、守法守信方面的法律知识;对寺院就要多宣传合理、合法信教,不信邪教、不走邪路和宣传宗教信仰方面的法律知识;对农村就要多宣传劳动法、农民工维权法、土地管理法和集体经济有关方面的法律知识。
四是创新普法的形式,进一步增强普法的渗透性。第一,创新运用文艺普法形式。“文化搭台、法治唱戏”,让普法宣传和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普法内容与文化元素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法制动漫作品、法制书画、法制灯谜、法制摄影等征集展览活动,通过文化广场、法制小戏进基层、“三下乡”等形式,形成有声势、有影响、有品位的法治文化,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文化内涵。第二,利用“综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各种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定做以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挂历、宣传册、对联、纸杯、环保袋等实用品品,有效地将实用性和宣传性结合在一起,使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第三,创新运用案例解惑普法形式。选取典型案例,分别组织领导干部、公务人员、普通群众旁听案件庭审,以鲜活的真实案例开展法治教育,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以法释惑,提高震慑力。第四,各部门联系对点帮扶乡镇、村居,与群众结“法律亲友”,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政策问题。
五是整合社会资源,加强阵地建设,构建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依托县委党校、农村和社区法制学校等普法基地,积极运用电子显示屏、公交站台宣传栏、公益广告、流动宣传车等固定或流动的宣传载体,构建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全方位的媒体法制宣传平台,开发和建立普法教育网站、网页,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作者:夏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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