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如何引导城市工商资本“下乡”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3-03  发稿编辑:景秀丽

编者按: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通过工商企业进入现代农业,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的资金、科技和装备投入,引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加速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

众所周知,资本具有天生的逐利性。追逐资源中的利润是资本下乡的动力。而农业是社会效益高、经济效益较低的基础产业,风险较大且不稳定,社会资本一般不愿意主动介入,现在国家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如何才能让城市工商资本流入农村?

政府要加大政策干预力度。扭转农村资金流向城市的局面,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大干预力度,力促资本回归农村。一是硬性规定从农村吸收的存款用于“三农”的比例,使金融机构的存款能够取之于农,用之于农,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同时,按照投放“三农”贷款增量匹配财政资金,为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提供强大资金保障。二是建立政府补贴激励机制,用优惠的政策吸引资金回归农村。对深入农村投资的工商企业适当减免营业税、所得税,并给予更大力度的财政补贴,提高企业进村入户的积极性。三是加大建设和完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力度,健全相关制度和政策,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资本扩大在农业领域的投资营造宽松的政策条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新型流通业态和农业会展经济,积极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推广“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以及周末蔬菜市场等直供直销模式,完善市场调控机制,努力保持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市场稳定,价格合理。五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土地流转市场化的推进,让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业知识产权、农业经济组织股权等农村产权均可以公开流转,获得工商企业资本,激活市场要素,促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市场化运作,使固有的土地资源转化为可以流动的资本。

金融机构要把握正确的信贷投向。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金融机构要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使资金真正流向农村,支持农村发展。一是做实小额农户贷款,适当提高小额农户授信额度,确保贷款额度能满足农户日常生活生产需要,切实解决农户贷款难题。二是支持个体经济繁荣。对农村个体工商户一一建立经济档案,及时了解其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积极为商户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帮助他们选择优质经营项目,推进个体经济发展。三是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着力探索开发农业订单贷款、“公司+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信贷模式,通过集中统一经营,发挥土地的规模效应,全力培育具有农村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四是大力发展新型农业投资主体,支持农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成长,提高农业经营规模和农业生产效率。五是对介入农村和农业的城市工商企业实施差别化利率定价,减少其融资成本,进一步加大授信额度,降低准入门槛,为其提供上下游1+N的供应链融资,解决后顾之忧,吸引更多城市工商资本流入农村。六是要积极促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促进土地承包权在农民合作的基础上流转。

农民要强化自身的主导地位。城市资本下乡能否真正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关键在于是否能保障农民的利益和合作中的主导地位。资本下乡尚处在试行起步阶段,很多制度规范并不完善,作为资本下乡的主导者,农户要不断摸索市场经济的规律,掌握一定的经营经验和技能,积极参与到农村发展的过程中去,不断提升自身议价能力和话语权,强化自身的主导地位,有意识成为资本下乡系统里的主体,从而避免受制于外来投资者,这样才能让资本落实到农村、落实到农业、落实到农民上,真正利用好城市资本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同时,农民也要大力支持城镇化和资本“下乡”政策,积极配合城市工商企业合理承包农村土地,共同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总之,只有摆正企业和农民在发展格局中的位置,正确引导城市工商资本下乡,才能真正使城市资本成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强化现代农业体系支撑,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