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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监察员初试身手 信息化预警锋芒毕现——安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范新路径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7-31  发稿编辑:景秀丽

四川省高院提出了“六大体系”建设,其中以信息化为载体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和廉洁司法防控体系建设,切入了廉政工作神经中枢,这两大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都是以信息化为手段,实行网上预警,推动网络监督。

四川省绵阳市安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这一契机,把廉政监察员作为反腐倡廉路上的排头兵和桥头堡,以现代化信息化技术为预警、处置手段,将岗位“隐性”权力进行“显性”等级量化,全天候、全视角抓好廉政风险防范监督管理,有力实现了防范监管关口前移、预警处置及时高效,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较好地防范了审、执工作中的不廉洁问题,得到安县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高度评价。今年4月,绵阳全市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现场会在安县法院召开,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莫亚林充分肯定该经验,提出在全市法院学习推广。

 

以廉政监察员为主体,撒兵布阵设前哨

长期以来,法院纪检监察队伍势单力薄,往往陷入孤军奋战的尴尬境地。工作方法上,除日常执法办案外,院纪检组、监察室为他们电子授权,可以在网上监督查看全庭所有案件,对办案进度和流程全面监控,并规定各庭廉政监察员进入案件合议庭,发挥职能作用,负责对审、执人员的廉政教育、廉情信息收集和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工作,对本部门案件负廉政责任。同时,明确院纪检组负责加强对监察员的培训管理和工作考核,要求监察员每年底集体向院党组述职。通过这些措施,使廉政监察员真正成为廉政建设的排头兵和桥头堡。

 

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飞针走线织天网

安县法院主要通过对网上办案系统的业务流程进行分析和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方式,全面查找了自律风险、设权风险、操作风险、制度风险、绩效风险, 共找出风险点45个,其中司法风险点23个,廉洁风险点14个,其他业务风险点8个。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分部门按岗位,以“权力名称”、“风险点”、“表现形式”、“风险等级”“防范措施”“责任部门(人)”一一排列标明,并通过院内电子显示屏、情况通报、专栏、报刊、网络等载体进行全面公示,引起内外关注,阳光防腐。

首先针对隐性风险点,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推行网络电子监察平台,强化实时监控。监察员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和网上案件管理软件,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实施全程、实时监察,不留死角,让不廉洁行为无处遁行。二是利用网上办案系统,一方面在立案环节,实行电脑分案,机会均等,随机而定,没有人情因素,监察员有权适时上网查看分案情况,把好了案件分配源头关;另一方面关注网上办案流程管理,在节点管理上设防。安县法院专门制定了《网上办案审理流程管理规定》,强化监察员对各个审判环节的管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责任、数据输入等情况的监督。同时,通过案件审理流转跟踪表,由监察员最后在表上签字,明细责任到各个环节的人头。好针对对临近审限的案件,由审判管理办公室以《案件督办令》的形式,分别按不同情况发出催办通知和黄牌、红牌警告,严格执行临限催办、届限督办、易人执行等制度;对超限案件,要求庭长向审管办写出书面解冻申请,审管办审查后,如属客观原因可当即决定解冻,如有主观因素或经核实与解冻申请原因不相符的情况,审管办需向监察室通报,由案件所在部门的监察员提出处理意见后再解冻,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三是个案督办,全程监管谨慎办案防走样。安县法院加强了对个案的协调与指导,特别是对院长关注和社会影响面大的案子进行了动态跟踪监督,采取查阅案卷、旁听庭审、个案汇报等方式,从细节上把关,增强办案人员工作责任心,提高案件审查处理效率,从一开始就防止腐败因素渗入,使案件办理更公平公正,更有公信力;四是严格评查,提高析错机制针对性。针对案件网上评查出的问题,由案件所在部门监察员负责核实,实行倒查制,层层追究责任。

针对显性风险点的防范,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抓案件回访,从当事人中发现、收集潜在问题。由各部门监察员通过对办结案件采用随机抽取进行回访,在正确评估办案公平、公正和社会效果的同时,进一步了解承办人在办案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及时把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其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严款物返还防“缩水”。针对执行款物在返还中易节外生枝的风险,安县法院由院长在最后审签时,通过详细询问当事人,了解办案人员是否有违规行为,确保执行款物不“缩水”。三是轮岗交流,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一个人在同一岗位上工作久了,难免会陷入人情、关系中,所以,安县法院对10个庭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轮岗交流;四是阳光交往,规范法官与律师会见行为。安县法院与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律协定期沟通,建立了审执人员主动回避制度;设立了专门的会见室,电子眼、电子耳全程监控会谈内容,促其交往阳光化。五是短信提示,时刻崩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院监察室都要精心编辑廉政短信发至每名干警手机上,短信提示既温馨又留下了深刻印象。

 

以点线面防范为靶向,高效响应求实效

首先依据风险点的发生频率、权力行使的重要性和危害程度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将风险点分为廉洁和司法两类,并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实行点到人的风险等级管理:将该立案的案件不予立案、违反规定进行诉讼保全、违反规定进行委托评估、拍卖,违反规定执行及挪用执行款物、接受当事人贿赂等容易出现或滋生违法犯罪问题的 8个风险点确定为高级,由院党组进行重点监控;将不按规定进行合议、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为当事人说情等容易出现或滋生违纪问题的13个风险点确定为中级,由分管院领导和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重点监控;将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庭审和接待当事人时态度不好等一般性问题的24个风险点确定为低级,由部门负责人和廉政监察员进行重点监控。

其次建立三级预警等级,形成廉政追究机制。对廉情信息涉及的部门和个人,按照不同情形实施三级预警。对于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节轻微或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启动一级预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对于情节较重及一级预警后未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启动二级预警,要求其书面说明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对于情节严重及二级预警后未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启动三级预警,对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个人进行诫勉谈话,抄送部门分管领导和院政治处备案,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

三是建立好、中、差三类评定标准,形成廉政奖惩机制。廉政考评结果设好、中、差三个类别。对一年内没有被实施过预警的部门和个人评为“好”,全额发还廉政保证金;被实施过一级预警的部门和个人评为“中”,扣发部门负责人20%、责任人员50%的廉政保证金,由院纪检组、监察室备案,并对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向院政治处通报,取消责任部门及人员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被实施过二级、三级预警的部门和个人评为“差”。扣发部门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50%、责任人员100%的廉政保证金,取消责任部门、部门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员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院进行通报,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对责任部门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同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违纪人员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考评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四是推行诫勉提醒、诫勉督导、诫勉纠错的廉政“三诫勉”制度,强化问责监控。对各类违规行为及时进行问责,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同时,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安县法院每年从干警办案差旅费中预扣2000元作为干警个人的廉政保证金,根据年终廉政考评结果进行发放。

安县法院对廉政风险防范监督管理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取得较好成效:一是促进了惩防体系建设,提高了从源头预防腐败的能力;二是将廉政风险防范监管工作融入到审执业务工作的每个环节,使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更具有生命力;三是依托网上案件管理软件,由“事后监督”转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纪检监察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四是以廉政促勤政,以勤政促审判,全院审执工作再上新台阶。截止目前,院党总支连续四年分别被县委、市法院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院党组连续四年被县委评为“四好班子”、全年目标综合考核一等奖,院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被县委和市法院评为先进集体,今年7月,安县法院网上办案质效评估排名全市法院第一名。

探索道路无止境,面对今后法院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安县法院将继续围绕“教育有效、制度管用、预警到点、监督有力”的思路,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安县法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以廉政风险防范促队伍建设有新面貌,保障发展有新作为,构建和谐有新突破,服务群众有新举措,整体工作有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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