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郝勇)9月16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近日召开的全省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会提出,安全生产职工群众要有知情权、批评权和检举权,进一步强化职工群众监督,鼓励职工群众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举报,更加广泛地发动和组织职工群众,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提供的一个数据显示,在隐患排查整治方面,仅去年全省基层以上工会提出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整改意见就达32278件。“职工群众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显而易见。”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负责人说。
近年来,我省在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方面,采取了系列举措。一是发挥工会组织、广大职工、专职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自觉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三是监督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有效使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大力提升职工安全技能;四是监督企业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
省总工会提出,要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作用,组织职工群众积极参与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时有效地排查和整治隐患,突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群防、群控、群治”特色。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职工群众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举报。鼓励职工监督举报企业不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等违法行为,督促矿山企业干部和有关负责人必须坚持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坚持扭转一些企业存在以包代管、劳动组织混乱、现场管理松驰、违规违章严重等现象,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现场和岗位,夯实筑牢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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