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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月最低工资上调为1070元1140元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9-05  发稿编辑:景秀丽

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任毅) 记者从日前绵阳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的《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获悉,绵阳月最低工资标准从现行的880元、960元调整为1070元、11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现行的每小时9.3元、10元,调整为11.1元、12.1元。

据悉,调整后,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仙海区和科学城、江油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40元(每日52.4元),三台、安县、北川、平武、盐亭、梓潼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70元(每日49.2元),上调幅度分别为18.75%、21.59%。调整后的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仙海区和科学城、江油市每小时12.1元,三台、安县、北川、平武、盐亭、梓潼每小时11.1元;上调幅度分别为21%、19.35%。

据介绍,此标准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和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支付的岗位津贴;国家法律规定和政策性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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