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方案》提出户均补助3万元
记者14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芦山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并印发执行。《方案》要求,力争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芦山地震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农房重建任务,保证受灾群众在2015年6月底前住进新房。
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强制性标准
《方案》确定了农房重建五大原则。首先,尊重科学,安全重建,选址必须做到“三避让”(避开地震活动断裂带、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避开行洪通道满足防洪标准),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做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其次,按照“宜聚则聚、宜散则散”的原则,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突出山水田园特色,必须做到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方案》强调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要求,为受灾群众提供免费农房设计方案,突出农房建筑单体设计的适用性和经济性,满足农户的生产生活需要。重建必须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有序进行,要调动受灾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其自力更生、积极参与建房的主体作用。政府要组织或引导农民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联建、统规自建等多种方式重建农房。
分类分档补助平均每户3万元
补助范围为极重灾区、重灾区、一般灾区、影响区。政府对芦山地震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家可归的农户重建住房给予补助。对因灾造成的“三孤”人员(孤儿、孤老、孤残)和需重建的散居五保对象不单独重建住房,通过纳入福利院、敬老院重建规划统筹解决。
在补助标准上,对恢复重建永久性住房的农户,全省平均补助标准为每户3万元,根据受灾农户的经济状况和家庭人数实行分类分档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分为两类三档:一般农户,1—3人家庭26000元,4—5人家庭29000元,6人以上家庭32000元;困难农户,1—3人家庭30000元,4—5人家庭33000元,6人以上家庭36000元。对“三孤”人员和散居五保对象按3.5万元给予补助。在上述补助标准中,对农户家庭人数的认定,一律以2013年4月19日前户口为准;对建卡绝对贫困户和低保户两类困难农户的认定,一律以2013年4月19日前的档案记载为准。(四川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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