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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分工方案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8-09  发稿编辑:景秀丽

●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一年教育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加快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医疗服务体系、药品供应和安全保障体系

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闫新宇)昨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等13个方面对我省公共服务体系进行了分工细化。

《方案》中指出,将由教育厅、省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负责,重点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一年教育,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多种方式并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在劳动就业方面,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劳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以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为重点服务对象,并实施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等三项保障工程。

同时,由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负责,按照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医疗服务体系、药品供应和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质量水平。制定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设施建设等具体标准。

在基本住房保障方面,将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快解决城镇困难居民基本住房问题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

《方案》还要求,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接国家行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省内行业基本公共服务的具体标准,将行业基本公共服务各项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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