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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工程建设因灾伤亡将问责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6-14  发稿编辑:景秀丽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杨冬生介绍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进入汛期,我省地质灾害防灾形势如何?还存在哪些不足?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杨冬生就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报告指出,“4·20”芦山强烈地震之后,我省地质灾害隐患数量已经跃居全国第一,其中,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占因灾死亡和失踪总人数五成以上,必须引起各方重视。

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 川东北地区灾害最频繁

据介绍,“5·12”汶川特大地震前,我省山区地质灾害隐患数量次于云南,居全国第二。汶川特大地震和芦山强烈地震造成我省地质灾害隐患数量激增,目前全省已查明的直接威胁人员财产安全的较大规模地灾隐患点近4.14万处,占全国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总数的15.9%,也是地质灾害隐患数量唯一超过全国总数10%的省份。这些隐患分布在全省174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所属的4000余个乡镇及15000余个行政村,威胁着220余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除了隐患点多面广,我省地质灾害的发生还具有显著的区域性。据了解,自2008年以来,全省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8909起,占全国发生总数的9.1%;按照发生起数划分,2008年-2012年,我省地质灾害发生最为频繁的三个区域分别是川东北地区、汶川地震灾区、川西高原及攀西地区,发生起数分别占全省总数的44.2%、29.5%和12.9%。其中,川西高原及攀西地区是因灾损失最为严重的区域,五年中因灾死亡失踪人数达到238人,占到了总数41.8%。

从发生频率来看,滑坡、崩塌、泥石流是我省主要致灾种类,2008年-2012年期间,仅泥石流灾害就造成了全省265人死亡失踪,占死亡失踪总数46.5%。据分析,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强降雨天气过程密切相关,过去五年间发生在5-9月汛期的各类地质灾害占总数的97.6%,死亡和失踪546人,占总数95.8%。“我省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非常严峻,压力极大。”杨冬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工程建设领域伤亡多 出现问题将严格问责

“2008年-2012年,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地质灾害虽然数量不多,但造成死亡失踪人数达292人,占因灾死亡和失踪人数的51.2%。其中,因灾死亡失踪30人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均发生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区。”杨冬生说,工程建设领域因灾伤亡人数较多,所占比例较大,是我省地质灾害的另一特点。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以前人烟稀少的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现在人为活动显著增加,恶劣的自然环境不可避免成为现实威胁;另一方面,工程建设业主和施工单位防灾避灾意识不够,还存在“重建设、轻防灾;重评估、轻落实”等现象,“有的为了方便和省事,把住宿营房建在隐患地;有的评估意见听了就完,不真正落实整改”。

此外,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薄弱、突发性地质灾害防范难度较大等问题,也令相关部门倍感压力。据了解,目前,全省174个地质灾害易发县中,有76个县未建立专门技术支撑机构,基层地质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设备匮乏,大部分基层财政尚未列支专门的年度地灾防治经费预算。

对此,杨冬生表示,下一步将对因地质灾害防范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实施严格问责追究。同时,将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科学防灾,按照“谁投入、谁受益”原则探索建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保护新模式。

杨冬生告诉记者,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因灾伤亡问题,国土部门已开展执法检查,派出了专门的队伍,对全省144个在建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逐个排查。下一步,将通过加强培训和宣传,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评估及公示制度等措施,督促工程建设业主及施工单位切实落实防灾措施,确保安全。(安微 四川日报报记者 熊润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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