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黄欢)6月5日是第40个世界环境日。记者从省环保厅5月31日举行的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我省近期确定了灰霾污染防治8大抓手,将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出台机动车排污地方标准、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建立灰霾污染防治考核奖惩制度等新举措。《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将于近期发布。
通报会公布了2012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24个省控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的有22个城市,攀枝花市二氧化硫超标,成都市可吸入颗粒物超标。
今年以来,我省三次出现大范围、长时间、高浓度的严重灰霾污染,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打一场灰霾污染防治“攻坚战”。当前要突出抓好秸秆禁烧、扬尘整治、燃煤和油烟治污、机动车污染控制、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行业治污、加强生态建设等8项重点工作。
省环保厅通报说,我省将建立灰霾污染防治考核和奖惩制度,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城市政府要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造成严重污染事件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在今年6月30日前,各市(州)政府要制订灰霾天气环境应急预案;成都市和重点污染城市还要针对长期缺乏降雨的异常天气情况,适时开展人工增雨。
省环保厅通报要求,成渝城市群(四川)国控一般控制区的13个市城市建成区、市辖区,将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煤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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