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川网记者从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获悉,截至2012年底,四川省共有专用校车480辆,但需校车接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幼儿高达119万,现有校车运力远远不足。
5月8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按照公安部统一要求,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落实相关措施,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交警积极提请当地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校车运力不足的问题,确保广大学生、幼儿有车可乘。
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发挥各级校车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
当前,各市州大多建立了校车安全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协调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为此,各级交警首先要向当地政府报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各部门间配合、协作中存在的困难,争取由政府牵头,组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其次是进一步厘清校车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部门职责,避免部门间相互推诿,延误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其三各级交警要积极配合教育、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掌握当地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校车运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做好校车信息采集工作,为建立全省校车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作准备。
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提请当地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现有校车运力不足的问题
截至2012年底,四川省共有专用校车480辆,但需校车接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幼儿高达119万。现有校车运力远远不足,导致大量不规范车辆参与接送学生,校车超速、超员屡禁不绝,广大农村地区学生甚至乘坐低速货车、拖拉机、改(拼)装车或报废车上学。因此,各级交警要积极配合教育、交通部门提请地方人民政府针对过渡期实际情况,按照“既保证安全、又不让学生无车可乘”的原则,制订过渡期的交通安全方案,通过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安排农村客运车辆“兼职”集中接送学生、补贴提供校车服务的车辆等措施,逐步缓解过渡期内校车运力不足的矛盾,确保广大学生、幼儿有车可乘。
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认真研究解决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非专用校车安全管理
据近期省校车安全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地督查情况看,各地校车资格审批工作开展顺利,但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工作进展缓慢,现实中大量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仍在接送学生。各级交警要认真总结,尽快协调教育、交通等部门召开联席会研究解决,确保辖区内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载客汽车都取得校车标牌;同时要配合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强化非专用校车的源头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加强路面管控,确保校车通行安全
各级交警要结合本地校车运行实际,依托“护学岗”和路面巡逻警力,加强校园周边道路和校车通行线路的交通秩序管理,指挥疏导社会车辆履行避让义务,确保校车安全通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涉及校车的伤亡事故;并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排查整改校园周边道路、校车通行线路的安全隐患,完善校车停靠站点标志、标线,为校车通行创造良好条件;同时通过安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立执勤站点,严格依法查处其它机动车辆不避让停靠上下学生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校车通行安全。(卢学民 记者 李京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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