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讯(记者 汤小均)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绵阳市委组织部获悉,近日,绵阳出台了《关于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意见(试行)》,鼓励绵阳市各类优秀人才在绵阳辖区内创办科技型企业。根据规定,企事业单位人才“下海”,还可以留职3年。期满后,愿意回原单位的应予妥善安排。继续留在创办(领办)企业工作的,办理相应手续后,之前的工作年限视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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