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公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应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清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四川已启动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四川一律对应取消。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下称《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1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117项,减少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17项,共314项。
由国务院直接下放到省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四川省级有关部门应提出本部门对应增加的行政审批项目,并及时制作办事指南;对应增加的审批项目名称,要与2011年我省省级部门保留的478项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衔接。
根据《通知》,省级各部门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以及机构职能的变化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本次清理完成后,凡省政府公布的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里没有的行政审批项目,省级各部门一律不得再审批。省法制办将于4月30日前根据会审意见拟定省级对应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上报省政府。(祝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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