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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救助管理站以人为本为民解困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03-28  发稿编辑:韩春梅

 

 □  绵阳市救助管理站

2015年度以来,市救助站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人性化的服务管理,得到了人民群众和受助对象的广泛赞誉,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共接待各类求助人员2732余人,受助2684人,占受助人员的 98.2%。其中:未成年人101人,老年人274人;精神病人169人,痴、呆、傻 54人,残疾人106人,危重病人12人(肝癌、矽肺、艾滋病);安置无家可归人员30人;护送返乡984人,从其他站接回281人,引导护送来站132人;全年共支出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费 <含生活服务>58.35 万元,医疗救助费102.22万元,教育矫治费2.65万元,返乡救助费 125.58万元,临时安置费49.87万元,主动救助支出11.36万元,专款累计总支出 350.03万元。

二、主要工作亮点

救助管理机构运行规范,获得“四川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15年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救助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运行机制,保障困难群体基本权益,营造了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主要从以下几点做到运行规范:

1、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一是建立流浪乞讨救助网络。建立由市救助管理站(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区救助管理站、乡镇(街道)临时救助点、村(社区)救助咨询引导点组成的四级救助管理网络,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从市、区延伸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纳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范围,保证流浪乞讨人员在城乡任何地段都能及时得到救助,实现无缝隙的城乡覆盖;二是健全救助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同公安、城管、卫生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细化从街面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到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或进入定点医院接受救治各个环节之间,各有关部门的任务和工作流程,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三是健全管理体系间的配合机制,建立起常态化的工作联席制度,明确具体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做到沟通密切、资源共享,实现无缝衔接。

2、积极拓展救助工作职能

2015年度全站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积极拓展救助职能,为大量被盗被抢、务工不着、寻亲不遇、意外走失、遭受家庭暴力等陷入临时性生存危机的困难群众提供多元化救助服务,从基本的生活救助向满足多元需求转变。如:在提供基本生活服务的基础上,还提供了妇女维权、邮政汇款、寻亲服务、心理辅导、法律援助、残疾人康复培训、艾滋病宣传教育等服务项目,丰富了机构服务内容,延伸了机构服务范围。 

3、强化源头预防,减少流浪现象

2015年积极坚持综合施治,积极探索流浪乞讨源头预防工作,形成了一套贯穿救助工作全程体系。一是摸清家底。坚持摸排在先,积极会同各村(社区)开展可能外出流浪乞讨人员摸底调查,建立“流浪乞讨待查人员信息库”,做到了对象明、家底清、基数准。二是深入回访巩固成效。实施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工程,对所有帮扶救助人员建立信息档案,建立定期回访机制,及时了解被访人员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及时解决他们遇到的生活困难,及时排除潜在流浪乞讨回流隐患,切实巩固了预防和治理成效。

2015年7月15日,市长刘超莅临该站,调研指导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刘超市长对我单位管理运行规范化、救助服务多样性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同年我站被民政厅授予“四川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健全,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2015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积极建立和完善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体系,不断探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新途径。通过开展帮扶“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一系列公益活动,让缺少关爱的“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感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温暖,积极在全社会营造出一种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7月29日-8月4日,我站 “2015加油!乡村夏令营”活动在三台县古井镇敬老院顺利开展。24名留守困境儿童参加了本次活动。

2015年,在三台县“新生”、“红星”、“石安”等小学,开展以“关爱留守儿童”为主题的“护苗计划”。通过各种有趣的文娱活动营造了关爱留守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2015年7月28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学明莅临我站,检查调研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张学明部长充分肯定我站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方面所取得实际成效。8月3日绵阳市电视台对我单位近年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开展进行了专题报道。2015年我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2016年积极争创“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称号。2012年底,民政部授予我单位首批“全国二级救助管理机构”<全省仅2家>。近年来,我站为创建“一级救助管理机构”,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机制创新,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实现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积极提升救助管理与服务整体水平。2016年,我站将继续向民政部申报“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评定申请表,以期通过努力实现“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称号。

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意义重大,责任艰巨。2016年将按照“做好基本服务,提高多元化服务水平”的理念,为未成年人提供有效救助,实现了由过去的单一救助保护到多层次保护,由保证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服务到满足其多元化救助需求,由保障基本权益到保障多项权益的转变;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专业机构参与救助,形成多方参与、共同合作的机构服务模式。重点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更名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相关工作;试点向社会力量购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项目;继续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系列主题活动等。

积极建立反家庭暴力妇女儿童救助庇护中心。近年来,家庭暴力愈发严峻,家庭暴力作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发展产生了严重的伤害和威胁,甚至可能直接引发暴力犯罪事件和诱发家庭悲剧发生,严重影响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及社会稳定。为帮助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避免再次受到伤害,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各省妇联、民政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在救助管理站建立“反家庭暴力妇女儿童中心”,积极拓展民政救助服务职能,共同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及时救助和安全保护。2016年,我站将会同市妇联,对建立反家庭暴力妇女儿童中心作进一步科学合理调研,争取早日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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