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国务院:八类无户籍人员可登记户口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01-18  发稿编辑:韩春梅

 

八类无户籍可登记户口的人员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和其他无户口人员。
(中国政府网)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