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安县司法局围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职能,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健全组织网络。成立县司法局党员志愿服务大队,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德强任大队长;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成立志愿服务活动分队,由各党支部书记任分队长;从而构建了以县局大队为主体、基层党组织分队为支撑的两级党员志愿服务网络。
创新志愿服务职能,发挥品牌效应。县司法局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打造独具特色的法律服务品牌。一是开展法制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法律七进”,依法治县等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法律七进”长效机制建设,着眼于实现从“进”到“驻”的转变,全面推进法制大讲堂活动,实现法制宣传全覆盖。全年开展“法制大讲堂”不少于30场次,“法制坝坝论坛”不少于20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不少于20万份。二是开展纠纷化解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流动调解庭”活动,深入到村落院坝、田间地头,宣传法律知识,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适时调解。全年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少于2000件,成功率不低于97%。三是开展社区矫正志愿服务活动。依托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完善社区服刑人员报到、会客、就业、请销假、迁居等工作制度,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核”的管理措施。全年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不少于100人次,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果。四是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坚持把法律援助作为推进民生工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进一步完善“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将法律援助工作站所建设下沉到一线,将法律援助触角向村社延伸。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400件,接受法律咨询不少于3600人次。五是开展党员帮扶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机关党员每个季度深入联系村一次,走访慰问困难户,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健全志愿服务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局党组把组织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目标管理,切实加强领导,实现“一把手”负责制。二是建立党员志愿服务承诺机制。以群众满意为目的,公开承诺志愿服务质量标准,在为群众提供志愿服务中践诺,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党员志愿服务考评机制。做好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的有效对接,记录个人志愿服务内容和时间,建立详细完善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档案。对各单位党员志愿服务队和党员志愿者实行星级考评,根据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评选出相应的星级党员志愿服务队和党员志愿者。(安县司法局 张倩)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