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措施,三面出击强化调解工作,案件的上诉率、信访率、申请执行率明显降低,有力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建立全程调解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案件审查受理阶段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对法律规定不明确、矛盾纠纷突出的新类型纠纷和难以单纯依靠诉讼手段解决的纠纷,请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立案前先行调解;在送达阶段,利用接触当事人的机会,掌握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引导当事人调解;在保全、鉴定阶段和审判过程中,依靠强制措施的震慑力和鉴定结果,依法做好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执行阶段强化执行和解工作,达到双赢效果。
建立调解激励机制。调动法官开展调解和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的主动性、积极性,江油法院内部将案件的调解撤诉率纳入绩效考核,将调撤率作为考核法官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外部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利益得失,促使当事人积极配合调解。
建立调解联动机制。充分发掘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种力量参与调解。委托社区和妇联等单位协助调解,人民陪审员不仅参与案件审理,而且兼作调解协理员和执行联络员,参与案件调解和执行和解。同时,充分发挥委托代理人、亲朋邻友的作用,有效地促进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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