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江油市半数面积地处雁门山区。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告状难的问题,江油市人民法院面对幅员广大、沟壑纵横、居住分散、路途遥远、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响亮提出了全面构建便民诉讼网络,用巡回办案克解这一难题,并以此总结出“巡、稳、及、解、化”的巡回办案方法。今年以来,各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占总结案数的72%,当庭兑现率超过60%,调撤率达85.8%。通过这几年的努力,江油法院的调撤率和当庭兑现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真正实现了司法为民。
念好“巡”字,实现立案、审判便民。一是立案窗口前移便民。人民法庭除直接受理当事人起诉外,更重要的是在各便民联系点公示巡回办案的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的电话号码,采取电话立案、网上立案、巡回立案、上门立案以及到便民联系点立案等多种方式,减少当事人因立案造成的不必要的开支,对书写能力差的当事人代写诉状,给当事人提供最大的便利。二是审判法庭前移,江油法官到各乡、镇、村、社开展巡回办案实行定期工作制度。对每一个纠纷,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同时,还要多方了解当事人性格特点和周围的人际关系状况,以便为确定调解思路、选择调解方法打好基础。
“及”就是要及时调查、快速调解。巡回受理案件后,便迅速、及时地开展工作,做到趁热打铁,及时调处,不失良机。对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一要当庭兑现,二要及时送达调解书,防止当事人反复。同时针对这种情况要学会做安抚的工作。如石元乡村民龙远六诉江油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因龙远六在拾柴禾煮饭时,被柴火中的雷管炸伤左眼,怀疑是某公司丢失的雷管,要求该公司赔偿。法庭到现场立案后,针对受害人诉讼能力差、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及时主持双方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某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70000元,当庭兑现,案结事了。所以说,一份完美的判决,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没有一份调解协议更让人信服。
维护稳定,保一方平安是构建和谐江油的关键。巡回法庭每到一个乡镇将巡回审理的案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以得到他们的配合支持,从而全面了解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人和事,以便对症下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高度重视,对调处易激化的案件,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司法联系员到场,要放下架子,蹲下身子,不顾面子,先稳定当事人的情绪,控制事态的发展,严防矛盾激化,酿成新的纠纷,造成新的矛盾。如雁门山区农民状告绵阳某公司损害赔偿一案,查明该公司在案发地施工,该搅拌场在工作时释放大量的粉尘和废气,周围几百户农民以对人身、庄稼、树木有污染为由,要求该搅拌场赔偿,双方为此发生了纠纷。法庭立即到现场巡回办案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对双方释明法律,建议双方冷静思考走诉外调解的路。通过努力,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一件剑拔弩张的纠纷最终圆满解决。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
“解”是巡回办案的目的。人民法庭针对不同案件、不同当事人、不同阶段,采取以案讲法,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运用各种调解技巧,把双方当事人意见引向一个共同点,调解时要灵活掌握调解良机,因案制宜。对群体性纠纷,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有影响的“领头人”身上,对受背后“主心骨”操纵的当事人,要先做通“主心骨”的工作,对怨气很重、见面容易发生冲突的当事人,先要背靠背做通工作,再面对面达成调解协议,对固执的当事人,要借好合力,利用“三缘”(人缘、地缘、亲缘),依靠基层调解组织、亲朋好友、代理人等共同做工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化”字上做文章,即搞好对村支书、村主任、人民调解员、便民网络联系人的培训工作,实现纠纷的多渠道化解。江油法院注重对辖区40个乡镇的村支书、村主任、便民网络联系人和人民调解员的法律培训。各人民法庭结合有关的法律、政策和真实的案例,重点讲解农村多发的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权等相关法律知识。今年以来举办的12次培训中,除村支书、村主任、司法联系员、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外,乡镇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也多次主动参与培训。这些培训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大大地提高了人民调员调解纠纷的能力,受到了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的一致好评。雁门山区东河村支部书记、市人大代表余策兴说:“法庭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这种做法非常好,提高了我们的办事能力,大量的纠纷被我们基层组织化解,不仅对农村的和谐稳定和发展作用很大,而且也减轻了人民法庭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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